| 注意事項: |
| 1. |
2012年1月11日∼1月31日止。 |
| 2. |
主辦單位就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,保有審查之權利,若經查核有不符本活動相關規定者,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之資格。 |
| 3 |
若有色情、猥褻、毀謗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、及第三人權益等違反法令之內容,本台將保留刪除權利,並取消活動參加資格。 |
| 4. |
所有獎項不得要求兌現、折讓、更換或任何調整事項。獎項以活動網頁公告資料為準。 |
| 5. |
活動參加者請務必提供真實、完整正確之領獎資料,以便進行領獎作業;如因資料錯誤而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或獎品寄送後遭退回,皆視為棄權。 |
| 6 |
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電話通知得獎人,並同時公佈於活動網頁,中獎人可親自領取、委託代領、或提供郵寄服務。 |
| 7. |
所有得獎作業將於2012年 2月17日前完成,活動相關問題聯繫請於上班時間(週一∼週五9:00∼17:00)電洽(02)8797-8008*8811陳小姐。地址:台北市瑞光路480號5樓。 |
| 8. |
本活動獎品由「沖繩觀光會議局台北事務所」及「沖繩產業振興公社台北事務所」提供。沖繩精美禮品 組由緯來電視網聯繫寄發,其他贈品之相關問題請洽「沖繩觀光會議局台北事務所02-25411011」、「沖繩產業振興公社台北事務所02-25210376」。 |
| 9. |
得獎人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,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責。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)相關稅捐(如有適用)。相關稅賦法令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(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)。 |
| 10 |
活動參加者同意所填寫的姓名、電子郵件地址、一般郵寄地址或聯絡電話,將由本次活動贊助商謹慎且嚴密保存於資料庫。 |
| 11. |
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 |
| 12. |
若活動辦法有未竟之處,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本活動或更改活動細節之權利,並於活動網站中公佈,不再另行個別通知。
2012/01/20:調整[沖繩名產組]贈品內容, 贈品價值不變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. |